Monday, October 15, 2007

不能不減

愛吃已經是發胖的致命因素,再加上吃不定時的新聞工作,同行十之八九胖不成形,所以我一再警惕自己,不能走入這個墳墓,尤其是遇上多年不見的同行都如麵包浸水,胖了兩倍,我就會提醒自己一定要加油。

因此,過去3天我都在下午5時吃了晚餐後,就不再進食,只是在晚上喝一杯熱飲,而且早晚都做一輪Sit Up結實曲線,肚腩有明顯縮小,但要多加努力,尤其配合有氧運動才會真正有效,所以考慮回去學回交際舞,跳出一身標準身材,哈哈哈。

換句話說,少吃晚餐的我,會越來越少在部落格寫美食,但同事都說,很難,問題是我也這樣覺得。

4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拜托。。不要再吃了啦!
我怕有天我不认得你了。。。
呵呵。。。。
哈哈。。。。

Anonymous said...

能吃是福。
只要有運動就不怕。
很推崇游泳。應該是最佳有氧運動。

理性.孤島 said...

飛行青年:我已經在努力著了

jooguan:你都說我胖了,吃得不一定有福,哈哈哈

Anonymous said...

瘦,給人精神不振的印象。
稍為有肉就剛剛好。
我說你胖了,又沒說你過胖…
總之,美食照吃,運動照做,就沒問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