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08, 2007

突發其想

這一次Streamxy只花了4天就在我新家讓我與全世界重新連線,比起4個月前我花了3週痴痴等待,並打電話鳥了他們幾次後,才馬上給我處理安裝,這次的率效算是大躍進,服務也令人滿意,只是要我跑了兩趟TMpoint,麻煩極了。

搬家雖然很痛苦,但不比辦streamxy換celcom配套來得煎熬及心疼。

先說telekom和steamxy,要求電話遷移就要付50令吉服務費,然後工作人員上門按幾個鈕又要30令吉,之後還要等streamxy轉移這轉移那,我上一次就等了3週。

3週沒得上網也要付月費,他們一分錢都沒有回扣,然後我們申請轉移又要付費,真的是上流的收費,下流的服務,甚麼都給他們賺完。

所以,心理越想是越不值,不懂可否遇到這種情況時,要求他們一定要回扣給顧客,不可能要消費者為他們的怠慢付錢,也不懂大馬的消費法令有沒有在這方面保護消費者。

然後說回celcom,如果你換配套不能月對月,如果你在月中換,他們就馬上更換你的配套,但別忘了你是預付一個月的費用,這一來上個月的照算,新收費又馬上生效。

總之不管你做甚麼,他們都賺定你。

要不然他們那裡有這麼多錢花灑灑的丟到廣告去,就是我們這些消費者的心汗錢囉,如果這是壟斷式的資本主義效應,那我們真該反壟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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